20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

董事名單

財團法人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第12屆董事名單

董事長 黃烈火 男 味全食品 和泰汽車創辦人

董事 黃金水 男 和泰(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 蘇燕輝 男 和泰汽車(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 黃克銘 男 和泰汽車(股)公司副董事長

董事 李鍾桂 女 中國青年救國團召集人

董事 蘇一仲 男 和泰興業(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 黃光國 男 台灣大學教授

董事 嚴長壽 男 亞都麗緻旅館系統總裁兼董事長

董事 張琛惠 女 純青基金會執行長

董事 沈呂百 男 智得溝通事業(股)公司董事長

董事 金克剛 男 張老師文化事業(股)公司總經理

學青幹部介紹

學青幹部

2007年12月29日 星期六

創辦人的話

美好人生 祥和社會
過去,本人以個人的捐贈、及所屬企業的贊助,先後成立了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味全文教基金會,及純青嬰幼兒基金會,推動社會福利,並以「美好人生 祥和社會」作為基金會追求的目標,二十年來略有成績,而獲得政府主管機關及社會的肯定。
除了事業之外,我對台灣社會有一份很深的感情,經濟成長快速,認為是推動「美好人生 祥和社會」最理想的地點。因此,個人於民國八十五年底成立了黃烈火福利基金會,來推動個人所關注之「促進美好人生,創造祥和社會」。
人生好像有兩個型態的生活,一個過著美好快樂,另一個過著痛苦悲哀。有限的人生,當然要好好珍惜、好好經營,應該過著美好快樂,才有尊嚴、有意義。雖然有限的人生,像我已經九十歲的老人,也可以說人生是相當漫長的。那麼,美好人生怎麼做才能得到呢?我認為要以美好人生為目標的生涯規劃,以家庭經營為中心,創造以倫理、道德為基礎之美滿幸福的家庭。
美好幸福家庭的定義為:
事業有成就。
子女養育成功。
身體健康。
家庭生活品質優良。
退休後生活過著健康、快樂、有尊嚴、有意義。
家庭經營的因素非常複雜,也很困難,必須要充分了解美好人生的重要性與價值觀,夫妻都有了相當的認識,有能真正下定決心、建立堅強意志,用心經營,克服許許多多困難,之後,美好人生才能實現。黃烈火社會福利基金會幾年來,以「美好人生 祥和社會」為主題,致力於青年、幸福家庭之活動,及有關主題之座談研討,獲得熱烈的迴響,許多青年、家庭夫妻自願參加志工行列來推動此活動。本會從社區出發,分三階段協助、支援成立青年自協進會、幸福家庭聯誼會,並成立樂齡快樂營,逐步落實基金會成立之宗旨。期望三年間能有成果,再推展至全國。
青年是全國社會未來的主人,除了自己的生涯規劃之外,應關懷社會除許許多多的公害,提昇文化、發揚倫理道德,致力推動和諧安詳的社會,這也可說是青年人的使命。現在的社會一片亂象,非常恐怖,絶對不能延續下去,期待青年人關心社會、實踐倫理道德,消除現在亂象,對創造和諧安詳的社會,有所貢獻。
基金會的資源畢竟有限,期盼各界賢達、長官能夠多給我們支持和鼓勵,鄉親父老多多參予投入,齊力創造幸福家庭、美好人生、祥和社會。
創辦人 黃烈火

宗旨理念與架構

壹、 本會宗旨
遵循本基金會創辦人黃烈火先生所揭示之「美好人生 祥和社會」理念,積極推展相關之教育講座、團體活動、出版傳播、諮詢輔導與獎勵表揚等業務,以協助社會大眾都過得快樂、健康、有尊嚴又有意義,獲得兼具「家庭美滿」、「身心健康」與「事業成功」的「美好人生」,並更進一步使社會達到安和樂利之境。
貳、 「美好人生 祥和社會」理念
◎基本精神
人生過得快樂、健康、有尊嚴、有意義的美好人生,進而造福人群,建構祥和社會。
◎訴求對象
幼兒、兒童及青少年、社會青年、家庭承擔者、樂齡族
◎內涵
生涯規劃、人生價值觀探索
1.事業的成功
2.成功的婚姻
3.幸福美滿的家庭
4.子女教養有方
5.身心健康
6.倡導倫理道德
7.提昇生活文化、健康文化
8.退休生活規劃
9.造福人群、社會關懷
10.宗教信仰
參、 「美好人生 祥和社會」服務架構
美好人生 祥和社會
身心健康 幸福家庭 成功事業 服務人群
幼兒 兒童與青少年 社會青年 幸福家庭 樂齡族
示範幼兒園
兒童出版品
幼兒保教出版品
兒童圖書館
冬/夏令營
研習活動
青少年諮商
聯誼活動
系列講座:
人生價值觀探索
生涯規劃
社會關懷
提昇文化
自強協進會
諮詢服務
模範青年表揚
青年發展出版品及視聽節目製作
親子關係
幸福家庭講座
人生價值觀探索
生涯規劃
婚姻生涯規劃
幸福家庭連盟組織
諮詢服務
幸福家庭表揚
幸福家庭出版品及視聽節目製作
樂齡志工家族
早覺會
樂齡俱樂部
養生保健講座及諮詢中心
樂齡旅遊踏青
上述服務將採由點至面的模式推展,先由本會辦理各項服務,繼之邀集各地認同本會宗旨,有志開創美好人生者,組成相關團體(如:社區青年協會),由成員主動投入,全面推動。

前言

前言

本基金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五年底,是﹝和泰汽車公司﹞與﹝味全食品公司﹞兩大企業的創辦人--黃烈火先生所獨資捐贈而成立的。黃創辦人除了事業有成之外,對於台灣社會懷有一份很深厚的感情,基於「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回饋心理,他在本基金會特別以「促進美好人生,創造祥和社會」的理念做為有生之年服務社會的意願。他認為人生有兩個型態的生活,一個是過著美好快樂,一個是過著痛苦悲哀。在有限的人生,當然要好好珍惜、好好經營,選擇過著健康快樂而有尊嚴、有意義的價值人生才對。所以一個人從幼兒到青少年,到中壯年,到年老,如何來做生涯規劃?如何來實現美好的人生?使社會呈現一片祥和之氣息。這是本會的宗旨和所要戮力去實現的工作,也是創辦人黃烈火先生有生之年念茲在茲之宏願。
本基金會設有董事監察人共九人,由董事兼執行長張琛惠小姐負責。以辦理及獎助「美好人生,祥和社會」為目的的社會福利事業工作。其辦理項目有:幼兒學童福利、學青社青福利、婦女及幸福家庭福利、樂齡福利、醫療社會福利、慈善救助等相關之社會公益事項。

純青政經學院介紹

純青政經學院介紹
一、 學院名
我們是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的學生青年幹部。
在2007年創立「純青政經學院」,以「精煉,烈火重生﹔燃燒,蔓延熱情」的理念期許青年學子凝練知識、導正價值觀,重懷熱情,延續至社會的每個角落。
二、 學院緣起
本會創辦人黃烈火先生認為:台灣近年朝野政治亂象層出不窮、經濟民生問題甚囂塵上,有鑑於此成立本學院,希望有意願關懷社會、具備勇於創新、獨立思考能力的青年人加入,並有系統的培養未來政、經及其他領域的領袖人才,推動讓台灣向上提升的一股暖流。
三、 我們做的事
「堅持用熱情做正確的事情」,做正確的事情比把事情做正確更重要。
什麼是正確的事情?
現今許多青年學子對於自我探索以及未來生涯規劃的認知與學習刻不容緩,面對全球化的趨勢,反照台灣的鬥爭、鎖國,卻無人起而革新,籠罩在[1]「毛毛蟲效應」中,最終將落入敗亡圈圈,因此我們要做的是,培養「全方位的政經人才」。「全方位」是指自我的了解、知識的學習,以及對整個社會的關懷。「政經」不單是狹隘的政治與經濟,而是整個社會與國家事務。我們以「素直之心」為根本,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培育「有熱情與改革理想的領導者」,帶領台灣打破窠臼,走出自己的路。
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以「美好人生祥和社會」為宗旨,針對目前台灣現階段之問題成立「純青政經學院」,希望藉此凝聚專業的力量,定期舉辦個人探索發展、以及政經等系列課程與論壇,培養學員通達國際觀、客觀判斷力,以及實現理想的行動力,提供並促進學員知識、實務分享及相互交流的環境,為領導者教育盡一份力。
四、 使命與願景
我們的使命是:用熱情喚醒青年學子,做一個能獨立思考的「領導者」,而非盲從他人腳步的「跟隨者」。為公眾利益努力,建構祥和社會,進而讓台灣與世界接軌。
在這樣的使命下,我們的願景是在台灣:
經營「純青政經學院」,定期提供課程、論壇…,有系統的培養全方位政經人才,在台灣各界發揮影響力,帶動往上提升的力量。
[1]喜歡跟著前面路線走的習慣稱之為「跟隨者」的習慣,跟隨而導致失敗的現象稱為「毛毛蟲效應」。

純青政經學院組織章程

純青政經學院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名稱:「純青政經學院」,以下簡稱本院。
第二條、宗旨:
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以「美好人生 祥和社會」為宗旨,針對目前台灣現階段之問題設立本院,希望藉此凝聚專業的力量,定期舉辦個人探索與發展,以及政治、經濟相關課程,培養學員客觀的判斷力,以及實現理想的行動力,提供並促進學員知識、實務分享及相互交流的環境。
第三條、學員資格:
凡具有學習熱忱者的在校生,經申請認證為正式學員後,始得擁有 正式學員之權利及義務,並且終生具有學員資格。
第二章 組織、職權及架構
第四條、本院最高決策機關為幹部會議,由現任幹部組成,每學期至少召開三次,由總召召開或三分之一以上幹部連署,全員幹部出席即可召開。 其職權如下列各項:
一、正式學員資格之認證。
二、制訂及修改本章程。
三、企畫之評估與推行。
第五條、現階段組織之構成:
一、組織架構圖
總召
行銷組
公關組
課務組
活動組
財務組
網管組
二、各組職權與職責
1. 行銷組:
事先擬定本院未來行銷方案,並負責本院各項活動對外之宣傳與行銷。
2. 公關組:
負責代表本院之對外聯絡,使本院與其他組織機構交流、互助,藉以達到本院服務之宗旨。
3. 課務組:
負責本院之檔案管理,包括各課程講座紀錄、書面資料、BBS 站精華區之整理與維護,以利將來資料使用查詢,並有提供資料之責。負責本院活動中相關課程之安排聯絡及籌備課程內容。
4. 活動組:
負責本院活動之籌畫、執行及動態宣導。負責開拓本院願景及各項活動之創新。
5. 財務組:
負責本院財務之進出、流通管理。負責本院活動中所需相關器材之租借取得及歸還事宜。
6. 網管組:
負責本院之網站及電子佈告的管理,以及負責對外發佈網路公告、接收網路資訊。
第六條、幹部之產生、任期之選舉:
一、所有組長以上幹部任期為一學年。
二、 於每學期末召開幹部改選,經提名、討論,以投票之多數決議所 有幹部名單。
三、 所有幹部交接日期為新任幹部產生後,暑假活動由新任幹部帶 領、舊任幹部輔助進行。
第七條、未來組織之構成:
未來將由社會政經賢達人士擔任本院院長,由本院執行長負責學院之經營,並細分為政治與經濟兩分院共同運作。
第三章 學員之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本院院址設於財團法人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
第九條、本院學員之權利如下:
一、 有選舉、被選舉、以及罷免本院幹部之權利。
二、 複決幹部所提議決案之權利。
三、 參加本院各項活動,並對任何提案的表決與複決權。
第十條、本院學員之義務如下:
一、 遵守本院之組織章程並服從團隊之各項決議。
二、 對於本院所辦理之活動有參與的義務,並協助本院幹部所託事宜。
三、 主動分享知識及實務經驗,促進學員間相互交流學習並參與活動。
第四章 通則
第十一條、章程之通過與修改:
本章程之修定須經幹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人數同意後修改之,幹部會 議必須由三分之二以上幹部參與。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十 二 月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