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9日 星期六

純青政經學院組織章程

純青政經學院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名稱:「純青政經學院」,以下簡稱本院。
第二條、宗旨:
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以「美好人生 祥和社會」為宗旨,針對目前台灣現階段之問題設立本院,希望藉此凝聚專業的力量,定期舉辦個人探索與發展,以及政治、經濟相關課程,培養學員客觀的判斷力,以及實現理想的行動力,提供並促進學員知識、實務分享及相互交流的環境。
第三條、學員資格:
凡具有學習熱忱者的在校生,經申請認證為正式學員後,始得擁有 正式學員之權利及義務,並且終生具有學員資格。
第二章 組織、職權及架構
第四條、本院最高決策機關為幹部會議,由現任幹部組成,每學期至少召開三次,由總召召開或三分之一以上幹部連署,全員幹部出席即可召開。 其職權如下列各項:
一、正式學員資格之認證。
二、制訂及修改本章程。
三、企畫之評估與推行。
第五條、現階段組織之構成:
一、組織架構圖
總召
行銷組
公關組
課務組
活動組
財務組
網管組
二、各組職權與職責
1. 行銷組:
事先擬定本院未來行銷方案,並負責本院各項活動對外之宣傳與行銷。
2. 公關組:
負責代表本院之對外聯絡,使本院與其他組織機構交流、互助,藉以達到本院服務之宗旨。
3. 課務組:
負責本院之檔案管理,包括各課程講座紀錄、書面資料、BBS 站精華區之整理與維護,以利將來資料使用查詢,並有提供資料之責。負責本院活動中相關課程之安排聯絡及籌備課程內容。
4. 活動組:
負責本院活動之籌畫、執行及動態宣導。負責開拓本院願景及各項活動之創新。
5. 財務組:
負責本院財務之進出、流通管理。負責本院活動中所需相關器材之租借取得及歸還事宜。
6. 網管組:
負責本院之網站及電子佈告的管理,以及負責對外發佈網路公告、接收網路資訊。
第六條、幹部之產生、任期之選舉:
一、所有組長以上幹部任期為一學年。
二、 於每學期末召開幹部改選,經提名、討論,以投票之多數決議所 有幹部名單。
三、 所有幹部交接日期為新任幹部產生後,暑假活動由新任幹部帶 領、舊任幹部輔助進行。
第七條、未來組織之構成:
未來將由社會政經賢達人士擔任本院院長,由本院執行長負責學院之經營,並細分為政治與經濟兩分院共同運作。
第三章 學員之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本院院址設於財團法人純青社會福利基金會。
第九條、本院學員之權利如下:
一、 有選舉、被選舉、以及罷免本院幹部之權利。
二、 複決幹部所提議決案之權利。
三、 參加本院各項活動,並對任何提案的表決與複決權。
第十條、本院學員之義務如下:
一、 遵守本院之組織章程並服從團隊之各項決議。
二、 對於本院所辦理之活動有參與的義務,並協助本院幹部所託事宜。
三、 主動分享知識及實務經驗,促進學員間相互交流學習並參與活動。
第四章 通則
第十一條、章程之通過與修改:
本章程之修定須經幹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人數同意後修改之,幹部會 議必須由三分之二以上幹部參與。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六 年 十 二 月 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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